中軟國際有限公司 於 8/8/2005 公布:
(證券代號: 08216 )
年結日 :31/12/2005
貨幣 :人民幣
核數師報告 :不適用
第二季度 報告如經審閱, 其審閱者為 :審核委員會
注意:
此業績公佈表只載有發行人正式業績公佈的摘錄資料,應與詳細的業績公佈
一併閱覽。創業板網頁(http://www.hkgem.com )載有正式的業績公佈。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本期間 對上一個同期期間
由 1/1/2005 由 1/1/2004
至 30/6/2005 至 30/6/2004
RMB'000 RMB'000
營業額 : 163,546 116,355
營業盈利/(虧損) : 18,981 16,438
財務費用 : (26) (122)
應佔聯營公司之盈利/(虧損) : 564 0
應佔共同控制個體之盈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稅項及少數股東權益後之盈利/(虧損) : 18,202 12,653
相對上期之百分比增減 : +43.86%
每股盈利/(每股虧損)
基本 (元) : 人民幣 0.0261 人民幣 0.0198
攤薄 (元) : 人民幣 0.0251 人民幣 0.0196
非經常性收益/(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非經常性項目後之盈利/(虧損) : 18,202 12,653
第二季度股息 (每股) : 無 無
(如有其他形式可供選擇, 請註明) : 不適用 不適用
第二季度股息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股息應付日期 : 不適用
(-) 股東大會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本期間之其他分派 : 無
其他分派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 包括首尾兩天)
公司代表
中軟國際有限公司
簽署 :
姓名 : 霍銘福
職位 : 公司秘書
責任聲明
本公司於本表格日期的董事(「董事」)謹共同及個別就本業績公佈表所載資料(「資料」)的準確性承擔全責,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深知與確信,該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準確完備且沒有誤導成份,此外也沒有遺漏任何其他事項以致本表格的資料不準確或產生誤導。 董事知道聯交所對有關資料概無任何責任,並承諾就聯交所因此等資料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蒙受的一切損失而對聯交所作出賠償。
備註:
1. 呈報基準
本集團之財務報表乃根據聯交所創業板證券上市規則第18章所適用之披露規定,以及香港會計師公會所頒佈之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而編製。
2. 營業額
除相當於年內已完成工程價值(包括尚未開發票之金額)之提供解決方案服務及資訊科技外包服務之營業額外, 營業額乃指經扣除增值稅及其他銷售稅與退貨後列賬、相當於給予客戶之發票金額。
3. 稅項
根據由北京市海淀區國家稅務局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頒佈之批文,本集團一間主要經營附屬公司北京中軟國際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北京中軟」) 已獲指定為高新技術企業,並由二零零零年起於首個獲利年度起計三年獲豁免繳納所得稅及其後三年獲寬減50%稅項。
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北京中軟須按稅率7.5%繳納所得稅,而其後則以稅率15%按其應課稅溢利繳稅。
根據廣州市科學技術局於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發出之批文,本集團一間附屬公司中軟國際(廣州)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中軟廣州」)獲指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其所得稅稅率由33%減至15%。此外,根據廣州市國家稅務局於二零零四年六月二日發出之另一項批文,中軟廣州自二零零三年起,於首個獲利年度獲兩年豁免繳納所得稅,其後三年則獲減免50%稅項。
由於本集團關於有關期間並無香港產生之應課稅溢利,故於有關期間並無就香港利得稅作出撥備。
於有關期間及各結算日﹐本集團並無重大未撥備遞延稅項。
4. 股息
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三日,本公司向股東宣派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6,975,000港元(相等於人民幣7,393,500元)。該款項已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五日支付予股東。
5. 每股盈利
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三個月及六個月之每股基本盈利是按純利分別約人民幣10,157﹐000元及約人民幣18,202,000元(截至二零零四年六月
三十日止三個月及六個月:純利約人民幣7,195,000元及人民幣12,653,000元)除以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三個月之加權平均已發行股份數目697,500,000股(二零零四年:640,000,000股)及截至二零零五年
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加權平均已發行股份數目697,500,000股(二零零四年:640,000,000股)計算,猶如日期為二零零三年六月十日之本公司售股章程(「售股章程」)附錄六「法定及一般資料」所述本公司股份拆細一事已於有關期間開始時已經完成。
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三個月及六個月之每股攤薄盈利乃按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三個月之純利人民幣10,157,000元及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純利人民幣18,202,000元除以用作計算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三個月及六個月之每股攤薄盈利加權平均數713,435,000股股份(二零零四年:642,571,142股股份)及726,610,000股股份(二零零四年:643,769,067股股份)計算。 |